看看AOL花了8.5億美金買Bebo的醒思


今天一大早醒來的時候,喵了一下新聞,不會吧。"AOL buys social network Bebo for $850Million",昨天還在哪裡寫AOL最近會有什麼動作,會不會跟Yahoo合併,今天新聞就出來了。不是被買者,而是出手買人。而且一出手就是買下最近一年最火的社交網站。MySpace已經被News Corp用5.8億美金買走,Facebook的價值已經超過天價(Post Money Valuation 150億美金),剩下的就是位於第三者的Bebo。很多人應該沒有聽過這個所謂第三名的社交網站。而且也應該很驚訝這間公司會是第三名,而不是像之前提過的LinkedIn或是Hi5,北美比較有知名度的網站。但是不得不否認的就是,這間從英國起家最後搬到灣區的公司出現了讓大家大吃一驚的能力。但是不得不否認就是這筆交易,從去年12月就已經有很多風聲了,只是都是聽到消息,從來沒有人證實。

(可以從這個表看出來,MySpace還是最多人去使用的網站,Facebook果然還是維持第二,至於Bebo的差異真的是很大。但是AOL還是給了Bebo一個會員有價值US$20的實力。想起來真是是個很可怕的數據啊。)

如果有機會去逛逛Bebo,如同大部分的社交網站一樣,可以跟自己的朋友交流,交換音樂照片跟其它的東西。如果說最不同的地方,應該所謂的Open Media的概念,可以讓所有的的音樂公司跟現有會員分享新的音樂或是影片。也就是整合所謂的交流,讓所有的媒體公司可以有一個固定的市場調查顧客群。也就是說會員可以聽到一些最新的音樂,而媒體公司可以利用這些會員的意見,固定的調整自己的策略。因為這樣導致Bebo成為所有社交網站,平均上線率最高的品牌,平均每個會員一天固定光顧Bebo 33分鐘長。很多人可能會想,33分鐘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如果你好好的計算自己一天平均上網多久,在一個網站呆多久,33分鐘這樣的長度可能會嚇死人。如果真的如同Bebo自己提供的資料,總共有4000萬會員的話,不管怎樣這都會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勢力。

實在有太多的網站討論到底AOL買下Bebo有什麼好處,所以西恩潘在這裡簡短的提一下。不管是廣告曝光率或是提供的會員,相信這些都是對AOL的未來有幫助的。加上昨天提到的AOL對Google,Microsoft跟Yahoo現在已經屬於劣勢的,所以自我保護而增加一個現在最火熱的社交網站,也是想辦法的增加自己的競爭實力。至於到底有沒有幫助,只能看未來最後是否可以用利用ICQ,AIM跟Bebo的三劍客來好好的爭取線上廣告。

如果從創業家的角度來看,Michael跟Xochi Birch傳聞花了幾萬塊錢美金就創了Bebo,從英國第一的社交網站,短短的幾年,就用超過8.5億美金出手。只能說又是一個成功的網路創業故事,不管是投資報酬率,或是公司成功的角度來看,聽起來都是很嚇人。雖然說現在的營運都已經交給現任President Joana Shields,但是西恩潘想這兩個人都應該是口袋飽飽了。但是很多人可能想到,那VC呢,通常這樣的交易,VC也應該是吃飽飽喝飽飽。

不管是哪個大筆的科技交易,通常都會有所謂的VC穿針引線。這筆交易也不例外,但是單單從創投來看算是大賺,但是又不是通吃。一般等到一間北美創投投資公司出手的時候,這間公司的大股東都已經被創投控制了。創業家剩下的不到10%,最多15~20%。當然啦,8.5億美金的15%也是一個嚇死人的數字。(特別幫大家算好,8.5億美金的15%是1.27億美金換算成台幣也有38億台幣) 但是特別的地方就是,Bebo只有拿過一輪的創投資金,2006年的時候Balderton Capital(Benchmark Capital歐洲分部,算是北美有名的創投之一,投資過像是Juniper Networks跟Ariba公司)1500萬美金換來15.7%的股份。現在換算回來,15.7%的股份已經超過了1.4億美金。短短不到兩年,投資報酬率已經超過9X。以矽谷創投的說法,就是打了一隻全壘打。

如果說當時Michael跟Xiochi募了更多的資金,也許現在創投可以拿到更好的條件。如果以1500萬美金換回15.7%的話,原本創投給Bebo投資後價值是在超過剛好一億美金。創業一年後就有公司價值一億美金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雖然只是紙上財富,但是還是某種證明這間公司有某種市場。這就是回到今天的主題,最近碰到一堆創業家,想著該怎樣去跟創投拿錢,但是從來沒有思考過如果能夠靠自己的資金把公司弄起來可以有更高的回報。因為西恩潘後來想了一想,去年拿的由矽谷創投教的創業課,從頭到尾好像都沒有討論到該怎樣去把公司建立起來。而是教了我們怎樣去跟創投簡報,怎樣去找創投,怎樣去談VC term sheet,但是真的拿到這些資金呢,大家該做什麼。到底我們是為了去跟創投拿資金而創業,還是因為真的喜歡自己所做的產業呢。如果說只是單單想要去跟創投拿那幾百或是幾千萬美金來創業,最後到底是為自己,還是為了這些創投賣命呢。

西恩潘在這裡不是說不應該跟創投拿錢,因為有時候真的沒有哪種資金的時候,這是沒有辦法的。但是如果這間公司可以利用自我的現金流跟內部資金的時候,真的沒有必要去花那麼多時間去跟創投交易。如同創投老師最後跟我講的話,

「除非你真的需要,不然打死你都不要跟創投交易。因為你不只把公司賣給他,其實你也把你自己賣給了對方。」

這是一個教我怎樣去跟創投拿資金的教授,說著自己在史丹佛的學生從創投拿了多少資金。或是另外一個已經有超過8年創投經驗的人,自己正在募自己第三筆基金,

「你確定你未來想要加入創投,你確定嗎? 你知道你未來會跟魔鬼跳舞。(You will be dancing with the devils)」

(有興趣的人可以回去讀,西恩的創業課。)

今天好像有一點叉題了,因為不知道為什麼寫到最後突然出現了其他的想法想要跟大家分享。但是回歸到今天這筆交易,對於創業家跟創投來講,真的算是一個成功的例子。但是也真正的定為了到底社交網站價值多少。如果說MySpace在多年前價值5.6億美金,Bebo今年價值8.5億美金,Facebook真的有150億美金的價值嗎。別傻了,大家用知識好好的思考一下就知道了。不是說後來投資Facebook的微軟或是李嘉誠是笨蛋,因為這些人應該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人之一。而是背後的創投真的每個都是狠腳色,可以找到這樣的投資者來砸錢。

你,準備好跟惡魔跳舞了嗎?

(註)
原本今天一大早起來的時候就已經準備好要寫另外一個主題了,但是今天早上看到這篇新聞不得不讓我改變我的主意。雖然說寫的不怎麼樣,因為實在太匆忙了,沒有很多的準備跟計畫,但是想說應該很多亞洲的讀者對Bebo這間公司不是很了解,所以也順便的介紹一下到底Bebo這個社交網站是幹嘛的。為什麼會是屬於北美第三者,英國屬一屬二的社交網站。

其實寫到最後,感覺Bebo這個網站有一點去年夏天寫的Club Penguin網站一樣,沒用到什麼創投的錢,最後用7億美金賣掉給Disney。代表的就是網路創業不一定需要一堆創投在哪裡投資,更重要的應該是營業模式,競爭優勢,跟行銷策略當然還不能少掉熱情。缺少了對於自我相信的熱情,什麼都沒有了。

俗話說的好,

「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

但是如果缺少哪股熱情跟堅持成功的意念,不管有再多的資金都有可能被燒光。但是另外一句話也說的很好,

「錢來的快,去的也快。」

也許資金來的容易,珍惜的感覺也越少,用的速度也許會更快而走上一條自己不願意走的路。

留言

  1. “除非你真的需要,不然打死你都不要跟創投交易。因為你不只把公司賣給他,其實你也把你自己賣給了對方。”
    对西恩的这句话深表认同。国宝和西恩相反,在不断学习和工作交融的多年里,就是遗憾没学到怎么从别人那里拿投资,难道大家都觉得不值得投资在我身上吗?
    由于我认为自己不可能拿到投资的啦,所以就唯有横下一条心和朋友靠实力苦干。其实做下来,就发现其实创业并不需要很多钱。尤其是产品、技术、营销自己人都能做的话。最艰难的是入不敷出的那段时间,所以很多人萌生了非拿钱不可的观念。
    当然,对于大部分只有Idea的没有实现能力人,伸手拿钱也是主要的途径。另外一个途径就是找实现能力的人一起干,不过这个时候就如西恩曾经讲过的就要考虑一下“What do you bring to the table?”

    最后要感谢西恩又为大家写了一篇可以激发思考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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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每個人多少都可以有貢獻,只是適不適合在剛創業這個階段。因為剛開始可能公司需要的人比較有彈性,什麼都可以做。但是到了後段就比較專才,所以每個人都有機會加入所謂的start-up只是試合哪個階段而已。

    不要這樣說國寶,搞不好你認真去找也是有人要投資你的,只是你還沒碰到而已。搞不好改天是你投資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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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西恩,我相信以现阶段要是认真去找应该可以马上就拿到投资。不过国宝是不会接受那种纯粹期待从我这里捞一把的投资资金。我更偏向于接受那些希望在这一领域开拓市场并长远发展的企业家资金,但通常这些人都很抠门。
    如果将来如理想般顺利,国宝确实认同投资别人哦,尤其是在那些喜欢创新又有能力的员工,如果有好的项目,我会在资金、资源都给与最大的协助去帮别人完成梦想。
    因为国宝相信“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他的梦想付出他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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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國寶,這就是看人要找所謂的財務投資還是策略投資者囉。有時候前者好,有時候後者好,都是看哪個階段需要哪種投資者進場。

    但是對於可以投資其他的人何嘗也不是件壞事,也就是出現了伯樂跟千里馬的故事。如果不能當千里馬,不如去當人家的伯樂何嘗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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